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,满足全省居民以旧换新需求,8月19日,黑龙江省商务厅发布了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调整的公告。此次调整遵循“时序性”与“均衡性”原则,旨在确保政策平稳有序推进。
调整后的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至12月31日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方面,自8月23日起,个人消费者根据购买新车的不含税价格分三档享受补贴:燃油车价格15万元以下每台补贴0.5万元,15万元至25万元每台补贴0.8万元,25万元以上每台补贴1.1万元;新能源车在同档基础上每台额外增加0.2万元补贴。8月22日及之前购车的消费者仍按原标准执行。除补贴标准调整外,其他事项仍按《2025年黑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》执行,新车购买日期及价格以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为准。
家电、3C产品、智能家居及家装建材补贴政策同样自8月23日起实施,补贴资金按日配置。其中,家电、3C产品及家装建材活动设置每日领券上限,智能家居活动设置每日补贴金额上限,资金用完即止。资格券和补贴资金遵循“先到先得”原则。
补贴核销程序方面,汽车报废更新和电动自行车补贴政策保持不变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仍通过银联云闪付APP申报;家电、3C产品及家装建材补贴需每日9时起抢券后核销;智能家居补贴则直接在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时享受。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查询当日补贴资金剩余情况,合理安排购物时间,若当日资金用完,可次日再参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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